检察院实习总结

时间:2024-04-27 13:57:22
检察院实习总结

检察院实习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哦。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检察院实习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检察院实习总结1

今天收拾自己的书包,抖出一张证:检察院实习证。

一眨眼,实习的日子,竟已经过去快一星期了。

应该有个小结什么的,纪念那些新鲜、空闲和有规律的日子。

检察院所在的大黄桥南路,并不是自己常去的地方。楼很简陋,与其隔壁正在热闹地装修的法院,以及走一段路即到的公安局形成较为明显的对比。厕所还是男女不分的。楼道很狭窄,两人并排走,若是稍胖之人,不免显得拥挤。一个一个办公室,就像是一个一个盒子。

我所在的科室是公诉科。在四楼。四楼的楼道口挂着这个科室的人员的照片,老少皆有,科长是个年轻的女士。一边是奖章。竟还有个全国性的奖: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两星期的实习生活里,做的事情不多。提审、旁听、敲章、复印、看审查报告。大量的时间,我都是坐在位置上,看报纸。

余姚日报、宁波日报、浙江日报、人民日报、检察日报、东南商报、今日早报、钱江晚报、南方周末、特别关注、特别文摘、环球人物、法律与新闻……我的时间几乎都是被报纸杂志给日完的。

在检察院实习,中饭在食堂吃,饭票是自己买的:10元一张。菜还不错。但是,每次都要跟那些检察叔叔和阿姨挤在一张圆桌上,常常颇感尴尬。说话与不说话,都觉得压抑。 于是,后来,我们常常中午跑到外面去吃。并非贪便宜,只是贪自由。

一碗拉面,或一碗砂锅,然后随意地谈些琐事,轻松自在。饭后,若是阳光较好,即在街道或超市随便走走,打发中午一样无聊的时间。

提审是比较有趣的。

隔着铁栏,阅人间生命,倾听这些迷途羔羊的言语,心中能激起颇多好奇。

常常是在有阳光的下午,随指导老师坐车去看守所,下车走进那些阴暗潮湿的提审室。外面太阳再好,里面还是要打灯,穿的衣服,总嫌不够。

我是没有权力和能力讯问他们的。我就那样挺着身体默默地坐在桌前,翻那些案卷。那些死人的解剖照片,在他人看来应是恐怖甚至恶心的,我却觉得颇为平常,连老师亦觉得有些惊奇。有一个交通肇事案的照片,同办公室的黄老师说,他看完就跑到了厕所。而我看了下,并不觉得有多么恶心。难道我的心真的很冷酷,我很冷血?

在翻案卷的间隙,我会用眼神去读隔着铁栏坐在对面的犯罪嫌疑人的眼神,尤其是那些未成年的或比我年轻的。

有一个孩子,真的只是一个孩子,他的眼神给我留下了特别的印象。

犯的事是偷电瓶车,跟着一个比他大几岁的人。回答问题,总是怯生生的。不敢正视我们。眼睛常盯着地。偶尔抬头看我们的时候是,他回答后,老师正在记录的寂默间隙。所以,我是常看到的。

眼神里的那份幼稚、害羞和迷惘,是我不忍心看到的。我觉得他就是我邻家的一个小男孩。甚至,我感觉到自己儿时的一些影子。

这时候的他,真的应该坐在教室里,因为,孩子,你是93年出生的。

16岁的你,随父母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来到这片新鲜的土地,然而,你还没好好看,就进来了,进到这样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几天后,你又将穿着囚服,站在法庭上。

产生些怜悯之心。我不知道该怪谁。

那个两年前发生的打架斗殴案,因为有在校生的参与,且武器中枪、刀众多,显得颇为生动。不同的当事人口中说出的事件的面貌,有着不同的侧面。

检察院实习总结2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当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当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 ……此处隐藏21966个字……的知识,而今,在临别之际,我忽然觉得那些过去的时光,都是闪着金子般光芒的财富,没有一丝一毫的杂质,是一段不能重来的流金岁月。

感受是很多的,但是我不愿意空谈体会,两个多月的实习生活更多的是充实得让我无暇思考的工作,直到我走的那一刻,手上还是一份没有排完序的上诉案卷。我想主要讲讲我在实习期间主要做的一些事情。

一、 立案流程中的资料审查。

我刚去法庭的时候,缪庭长希望我从头干起,扎扎实实走好实习的每一步,所以第一个工作就是协助方姐做好立案工作。

原来以为立案就是当事人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我们收下开个回执,就等着排期开庭了。可是来立案的当事人并不都是法律精英,更多的是普通民众,所以审查提交的资料是否合乎立案条件就很重要,否则将会在后来的法庭审理中增加司法成本。而且,深圳法院办公的电子化程度很高,一旦案子立下来,就已经入电子档案,即使立错了,也要通过裁决撤诉来结束案件处理流程,所以马虎不得。第一天工作下来,我就把各项琐碎的审查要求分门归类作了总结,加上又一直有方姐最后把关,所以工作中没有出过什么差错。但是由于现实中案件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就是在离开立案室的那一天,我也遇到一些值得商榷的立案资料。对那些各式各样的立案材料,我常常从简单的扩展到复杂的去想一想;再把复杂的解析成简单的,去解决。问题总是常有常新,而我也不断转换思维去思考新问题,解决新问题。

二、 办案过程中的协助工作。

在这一点上,工作内容很杂,时间上也充满了不确定性,所以许多感受都是针对单一事件的感受,没办法做概括。但是,我明白到,正是因为这种工作的特点,要求我时时处在待命状态,对工作不可有一丝一毫的懈怠,才培养了我极好的应变能力和认真对待每个细节的工作态度。这些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帮助书记员打印文稿、处理办案的网上流程系统、通知当事人领取各类诉讼文书。

2、参与出外查封被执行人财产,阻止被执行人转移已查封财产。

三、 庭审过程中的庭审记录。

由于一些书记员请假(复习准备参加九月份的司法考试),法庭的人手不足,其他的书记员很乐意让我来分担一部分的庭审工作,我做了好几个案件的庭审记录。由于庭审完全采用当庭电脑记录的方式,无论是对打字速度还是概括能力抑或取舍判断力都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在庭审的过程中,我一方面疲于概括当事人和审判员的当庭对话,一方面努力让自己的思路跟上法官的思路一起去揭示事实的真相,做出自己的判定,着实体验到了做一个书记员的不容易,也明白到程序对于公正的重要性和法官在查明事实时的艰辛。

四、 审结以后的文书写作。

由于派出法庭的案件很多,而每个案件又有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所以每个法官除了每天开庭审理案件,就在马不停蹄地写判决书。

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我常常主动向一些法官询问是否能够帮上忙,所以很荣幸地得到一些机会来写法律文书。开始是公告或者撤诉裁定,这样简单的法律文书写作。几次过后,法官们看我写得不错,就让我写一些简单案件的判决书。学写各式各样的法律文书让我从形式上到实体上学习到了写作法律文书的各个细节;同时也让我更深切地了解到庭审笔录的重要性;也让我明白,判决对于当事人意味着什么,那可能是当事人权利的刽子手,也可能是当事人权利的庇护人,一念之差,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是绝对不能掉以轻心的。

检察院实习总结15

20xx年4月,在学院的安排下,我和另外几个同学有幸来到甘肃省成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实习。在2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接触了各种各样的职务犯罪,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通过查阅检察院里的案件记录,我们发现今年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较往年有上升之趋势。近几年来,我国公职人员犯罪呈逐年递增之势,这与我们所接触到的实践一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化系统工程,了解和掌握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对于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当前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从犯罪主体情况看,高学历者居多,且绝大多数是党员干部,这是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我们在叠彩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所参与的几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从犯罪的动机看,谋取经济上的利益是职务犯罪的另一个重要特点。集中表现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个方面。在我们实习所接触处理的7件案件中,全部都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这三种职务犯罪,这些犯罪都是集中在权力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据全国的统计数据表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这三项职务犯罪约占所有查处职务犯罪的79%

(三)职务犯罪,形式多样,手段诡秘,包容量大。职务犯罪罪犯从作案形式看已不仅局限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目前已扩展到经济环节的各个领域,包括非法吸收存款、违法放贷、集资诈骗、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私放罪犯等等。 (四)出现职务犯罪新特点:二次判刑。这一现象被认为是近年来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根据有关调查得知,二次判刑的人员原因有三类:一是经济能人型。这种人在第一次犯罪前一般是国有的厂长或经理,企业经营得也比较兴旺。释放后仍被一些人视为能人,并被一些部门或集体企业、私营企业重新聘到重要岗位上任职,又重新犯罪;二是业务专长型。这种人在某个专业性工作中有特长,第一次刑满释后仍被一些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视为“有用之材”,并再次使用又重新犯罪;三是社会背景型。这种人社会关系复杂,后台硬,刑释后,凭靠社会背景能迅速回到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中重要岗位上,并且又重新犯罪。我们此次在桂林实习有幸接触到一个出现二次判刑的犯罪嫌疑人,其于1997曾因挪用公款被判刑,刑满释放后由于其社会背景的关系又重新担任公职,结果又因为挪用公款被我们查处。

二、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观原因

(一)信仰弱化、价值错位、道德沦丧是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对他们的传统思想观念、信仰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导致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错位,办事讲排场,摆阔气,贪图安逸和享受,从而滑向犯罪。

(二)权力本位思想、家长作风的存在是导致职务犯罪罪犯无视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产生腐败的又一个重要主观原因。一些职务犯罪罪犯视权力如生命,把它看作自身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只要集中,不要民主,从而使自己实际上脱离了民主施政的轨道,进而独断专行,乱拍板,乱当家,走上了犯罪。

(三)失衡心理和绕行心理也是导致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有些人认为自己虽然有比较好的工作,经济条件并不差,但和社会上的一些有钱人相比,没有人家过得潇洒。不趁现在手中有权,抓紧多攒一些钱,就没有机会了。目前我国的公职人员收入普遍较低,这使得一些领导心理产生了严重失衡,由于作案手段隐蔽,初次得手,便侥幸过关,在双重因素(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的推动下,其滑向犯罪是必然的。

(四)重“人情”思想严重也是导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罪犯起初也是比较清正廉洁,但是,人情关系上却往往难过面子关,经不住诱惑,经不住亲友的死缠硬磨,最终触犯了刑律,这也是导致犯罪的一个重要特征。 三、职务犯罪产生的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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