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写人优秀作文汇编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写人优秀作文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写人优秀作文 篇1
我今年七月份上了小学一年级,上了这么久的学了我最最喜欢的课就是体育课了。
我们的体育老师是一个长着小小的眼睛、瘦高的个子,说起话来总是一套一套的老幽默了。同学们都喜欢这个老师,因为在体育课里他总是逗得大家捧腹大笑,对我们也非常和蔼。有一次我们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我不小心摔了一跤,疼的我当时坐在地上就哇哇大哭起来,本来大家玩的很开心被我这么一哭就扫了大家的兴。老师急急忙忙跑过来把我扶起,关心地问我:“昕卓摔坏没有。”我一边哭一边摇摇头。老师一听我没事就上来了他的幽默劲,笑着对大家说看看我们的昕卓眼睛都累出汗了。大家听了都哈哈大笑起来。我一听本来还在哭呢便不自觉地破涕为笑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位体育老师,我更喜欢上他的体育课。
苍茫天地,谁主沉浮?英雄,无泪无悔,他以皓月铸剑,刺破了历史与岁月的尘埃,他是我国历史上伟大的君主,也是我最崇敬的人。他就是——项羽。
项羽从小就力大如牛,可以举起几百斤的大鼎,胸怀天下,又天赋过人,从小就立志,发出豪情壮语,24岁的他,已经是郡守,他的果断和勇敢是千古才有的英雄气魄!
崇敬项羽,为他那雄伟的气概!
秦军围赵军之时,他率军2万人度漳水,支援巨鹿,楚军在项羽的带领下是多么的英勇善战,以一当十,他们准备了三天的干粮,破釜沉舟,将士们迸发出了不破秦军终不还的气概!后来把秦军打的落花流水,大败而逃。
崇敬项羽,为他不顾生死的刚强,勇敢!
四面楚歌声,汉军十面埋伏,他高声叹道“天之亡我,非战而已。”当楚歌将要灭亡时,真所谓英雄气壮,滚滚的乌江边,他望着江东辽阔的土地,却无颜面对江东父老,昂首。高呼“天之亡我”项羽为了自己那不可丧失的尊严,抽剑出鞘,自杀乌江。
崇敬项羽,为他视死如归的精神,每当我仰望这位英雄时,不禁慨叹,英雄,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项羽,大英雄,我崇敬你。
写人优秀作文 篇2
我是李晓宇,我今年10岁 ,我的家乡在风景秀丽的诏安县。我的爱好是写字,我喜欢交朋友,与人为善。
我的眼睛小小的,弯弯的眉毛下有双一笑起来就眯成弯月一样的眼睛。耳朵小小的,像个小饺子。我的小嘴巴,整天唠唠叨叨的,总爱跟爸爸妈妈斗嘴。一双灵巧的小手总会写出漂亮的字迹,班里的优秀作业栏里老师挂着我的作业。我灵巧的双手还可以帮妈妈分担家务。一双小脚丫总爱在家里光着小脚在家里走。
我有时喜欢搞恶作剧,却也喜欢帮助爷爷奶奶过马路,帮叔叔阿姨提东西,抱小孩,他们都夸我是好孩子。
我喜欢唱歌。家里的歌曲全是我编的,比如:《花仙子》、《一起拍起来》……等。为什么我喜欢唱歌?因为是音乐让我快乐,还能启发我的灵感,所以我就自己编歌,当然只是在家里唱唱。在学校的歌唱比赛中,我还得过一等奖、二等奖呢。我的愿望是长大了能当个歌唱家。那真是太美妙了,想想都开心。
这就是我,有点活泼、有点调皮的我。
写人优秀作文 篇3
妈妈是我身边最熟悉的人,她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好老师。妈妈不仅有着广泛的兴趣爱好,还非常幽默、风趣。她可是我们家的开心女神哦!
妈妈是个故事大王。她不但能把书上的故事讲的绘声绘色,还能自编自演自己创造的有趣故事。妈妈讲故事时那丰富多彩、变化多端的神情总是能吸引我。每当妈妈讲到精彩的部分,我总会被她那夸张的表情逗得前仰后合。当妈妈讲到惊险、刺激的时候,她故意压低嗓音用搞怪来吓唬我,结果妈妈的阴谋没有得逞,反倒惹得我捧腹大笑。风趣的妈妈讲起故事来总是滔滔不绝,而我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
妈妈还是个K歌之王。她是歌星张惠妹的忠实粉丝,妈妈只要听到熟悉的歌曲,就会在家里开一场小小的演唱会。她一边放声高歌,一边有模有样的模仿起明星来,我也不知不觉地跟着high了起来,看着妈妈忙的不亦乐乎,我心甘情愿的做了妈妈的忠实听众。
疯狂女王是妈妈的另一个称号。她只要一听到动感的音乐便会控制不住地手舞足蹈。妈妈经常身穿花围裙,手里一边拿着菜刀切菜,脚也一边不停的打着节拍,肥胖的屁股也随着脚下的节拍疯狂的扭动着。此时的妈妈真滑稽,她在厨房和锅碗瓢盆一起共舞呢。
妈妈还有一个特别的称号——唠叨大王。这是我和爸爸一起送给妈妈的美称。当早晨起床我一睁开眼睛,妈妈的唠叨声就如雷贯耳,让我吃不消。妈妈有她专用的口头禅,“快一点……再快一点……更快一点……”只要她在家,家里就充满了“嗓声”,扰得我们不得安宁。这就是我名副其实的有趣的妈妈。我们都爱她。
写人优秀作文 篇4
他叫丁白河,是丁家3个院里唯一的男丁。此前,丁家的另外两个媳妇已为丁家生了5胎女儿,每一声呱呱坠地的啼哭都气得爷爷几天吃不下饭去,直到长得肥头大耳的他的出现,爷爷才如获至宝般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村里人都叫他白河,只有我叫他百合,他的一张嘴每天不停地吃啊吃,一张一合的样子像极了百合花的喇叭花口儿。
大家都说,他的胖根本就是爷爷惯的,从小家里只要有好吃的,他就可以敞开口儿地吃。以致只比我大4岁的他,体重却是我的一倍还拐弯儿。
整个童年,我一直不遗余力地做着两件事:嘴馋时,将有限的马屁集中火力都拍在他的身上。嘴不馋时,就将因嫉妒而生的暗鬼转变成阳光下的嘲讽与挖苦。
曾经,私下里,胖百合一脸憧憬地对我说,他这辈子最大的理想是当一名大学老师。
他的话让我的嘴撇得几乎达到了把脸一分为二的'危险程度,我说,胖子,你能想象一头猪站在讲台上会是什么样子吗?
说完,我撒腿就跑。
那时村里地少,父亲东挪西借,花10多万块钱买了辆大货车自己跑运输,家里虽不是财源滚滚,但债务却一天天的减少,并且父亲还利用跑省城的机会给家里添了彩电冰箱,日子在村里也算数一数二的。于是,借了胖百合的光,我也过超了有肉吃有零钱花的日子。
然而,美好的生活总是那么短暂,就在一天下午,一切幸福戛然而止。
那年冬天,父亲去山西拉煤,由于疲劳驾驶,车翻下了山梁,从此父亲再也没能站起来。
父亲出车祸的第二天,院子里突然挤满了人,一小部分人是来慰问的,更多的则是听到了消息跑来讨债的。一向身高马大、说话洪钟亮嗓的爷爷忽然就矮了下去,不停地给这个那个的倒水递烟。
那天中午,和父亲一起长大,平时和父亲好得像亲兄弟似的曹贵把一张纸塞到母亲手里,低低地说:“大嫂子啊,三刚买车时从我那拿了20xx块钱,这钱呢,我也不要了,我家喜凤儿很早就想买台电视机来着,我看你家这电视也不怎么看……”
曹贵开了个头儿,人们便如梦初醒般纷纷掂量着手里的欠条管母亲要这要那,任爷爷好话说尽亦无济于事。
爷爷气得只嚷了两嗓子便晕倒在地上,母亲吓得不知所措,我坐在爷爷身边更是吓得哇哇大哭,只剩下了会喊爸。
突然,有人一阵风儿似的冲进了厨房,等我看清是胖百合时。他已经抄了一把菜刀拦在了太门口儿,胖百合瞪着猩红的双眼,一字一句地说:“叔叔大爷们,父债子偿。和老丁家有点情分的,把东西给我撂下,我爸欠你们的,我还。3年还不完5年,5年还不完我还一辈子……”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了。原来长得像弥勒佛似的胖百合凶起来竟然如此的吓人。
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我把胖百合当成了英雄。
家是保住了,生活却从此一落千丈。那时,胖百合读高三,在学校里住校。我读初二,已经值得不再乱花钱,并且一放学便知道照顾父亲或是帮爷爷和母亲下地干活儿。
夏末的一天,我和胖百合与母亲一起,在田里给玉米施肥,突然,二娘风风火火地跑了来,远远地,直着嗓子喊:“白河他娘,快回去,家里出事了。”是父亲。
那天,胖百合的班主任气呼呼地到家里来找他,父亲问是怎么回事,老师说,高考的分数下来了,一向学习很好的胖百合最后考的那科竟然没及格,老师不相 信,专门跑去教育局找人查了他的试卷,发现胖百合的卷子上所有的选择题竟然没有一道是对的,而且让人奇怪的是,如果把答案依次向上提一下,所有的答案又都 是对的。
班主任疾风暴雨般的盛怒之后,见父亲一言不发,忽然就明白了什么。班主任走过来,拍了拍父亲的肩膀,低低地说了一句:老丁,你生了个好儿子啊。
班主任老师走后不久,二伯过来借锄,意外地发现父亲用他仅剩的一只手,推翻了轮椅,把自己吊在了院子里的那棵枣树上。二伯吓得一边抱住父亲,一边大喊着“来人哪,救命啊”。
被救过来的父亲像受了刺激般只喃喃地重复着一句话:“我是个废人,别让我再拖累孩子们了。”
胖百合跪在床边,哭着对父亲说:“爸,我知道我错了,可你不能抛下我和妹妹不管啊……”
写人优秀作文 篇5
和她在一块儿,快一年了,恩,让我算一算,真的,时间好快!还记得她第一天来的时候,是冬天,她穿了一件灰黑色的羽绒服,透过她的眼镜,我看到了一种不同寻常的自信,茫然中才发现,是的,她是我真正的老师!
刚上高一,我们的副校长给我们代课,而她在家里,管着她的宝宝。那个副校长很好,有德有才,会在见到我们时,给我们亲切的微笑;会在我们伤心时,给我们鼓励;会在我们站岗时,问我们冷不冷,多穿点衣服,一点也没有校长的架子,反而给人一种特别的温暖。可是,两个多月之后,她(那个所谓的我们真正的老师)要回来了。我还清楚得记得那个副校长给我们上的最后一节课,说的最后一番话,那天,我哭了!我不舍!
12月17日,她来了,但我一直都在麻痹自己,她不是,她只是给我们上一节课而已,那个副校长才是我们真正的老师,可她的到来,她的话语如同一双无形的手,把我从虚幻拉回了现实。她真的,她会一直是我们的老师!
一个多月过去了,虽然已接受了这一切,但我还是不能喜欢她,是呀,心里想着别人,又怎能装的下她?
那次期末考,她教的是我所有门中最差的一门,可是我完全不在乎,只是觉得无须用好成绩来回报她!
时间还是那么一点点地过去,又开学了,见到她,淡淡的感觉,日子还在一天天地过去,偶然间,我拿到了随笔,却看到她给我回了十几行的话,她说到了她自己,说到了她的宝贝女儿,很多很多,那一刻,内心充斥着一种幸福。
也许,我就是从那时开始接受她,开始喜欢她,开始更加地关注她,从那次开始,我会在随笔后一个PS,让她多给我写点东西,也是从那时开始,她每次都会给我写很多。
后来,我知道了她是浙大的,我知道了她成绩多么好,她多么强,她的字多么漂亮……总之,越来越喜欢她。会把她时时刻刻挂在嘴边,无论和谁在一起都会说到她!
但那时,内心还是朦胧的,常常,趴在桌上,看她走过长廊,匆匆忙忙地赶到教室;常常,在同学讲每日一拾的时候,偷看她发呆的表情;常常,在课后抱着一大堆问题去问她;常常,在她不在时去她办公室闲逛,去捏她挂在墙上的小熊;常常……她知道我喜欢她吗?她会关注我吗?她会希望看到我的随笔吗?我这样问自己。
那个周一,和同桌拿着同学录去找她,她嘿嘿地笑:“有什么阴谋啊?”那一刻的她,好可爱!那天和她聊了好久,和她就像戳破了心中那薄薄的纸,那一刻,我已不再朦胧了! 和她接触多了,才发现她也不是所谓的淑女,她也会疯,会有她的孩子气。她说,她被我逼得好惨啊!害得她每次都得把我的本子挑出来,怕到最后没时间给我写评语了!她还说,掉进了我的陷阱就再也出不来了!
快高二了,要分班了。她说,她会教理科,而我,偏偏选了文科。但我,还会记得那个可爱的她,还会记得她的声音,她漂亮的笔迹……
曾经,她对我说过,朋友之间的心有灵犀是始终存在的,也许吧。我已把她放在了心灵的最深处,用整颗心去爱她!